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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

Love & Peace & No Fighting



喜愛hip hop文化的人常常把Peace & Love掛在嘴邊,但是我們有沒有真的在心中落實這兩個字的意義呢? 今天跟各位介紹一個錯誤的例子作為借鏡...(圖片示範為: 止戈為武)

這個資訊是從街舞鬥士阿倫老師的部落格來的,阿倫老師這幾年很努力引進法國和日本的舞蹈大賽來台灣,所以也很注意相關的消息

因為去年影片中的Meech和另一位法國老師Bruce都有來台灣授課和表演,他們兩個人都超親切沒架子的,所以會發生下列影片中的事情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。




這是法國的One On One Battle大賽,其實不是只有Breaking可以拿來battle,任何舞風都可以,例如影片中的Yugson和Meech是battle house技巧,他們兩人其實都沒有做太多的地板動作,而是完全比賽對音樂的掌握和複雜華麗的腳法....




整體而言我個人是比較欣賞Yugson的表現,我覺得他比較有自信,跳出來的風格也很屌很有氣勢。不過當然Meech也不差,而且每次對手在出招的時候他都有拍手給對方面子,但是最後評審宣布冠軍之後,整個氣氛就走樣了,勝者Yugson的某位加油團居然用毛巾丟Meech,讓Meech整個火大起來衝過去要揍人,然後整個活動就在一團混亂之下結束....

事後Meech在網路上公開道歉,說自己做了一個錯誤的示範,他希望世界各地喜歡跳舞跟崇拜他的人不要效法這種行為。但是我不懂法文所以還沒有看到丟毛巾挑釁的那個人出來道歉,這樣的行為非常沒有風度,超諷輸的人並不會讓自己顯得更了不起.....





Africa Bambaataa和Grand Master Flash這些DJ當初就是看到街頭的黑人成天無所事事,結黨鬥爭,才發起hip hop文化,鼓勵年輕人不要械鬥,而把精力用在尬舞和藝術創作上,倡導的精神就是Peace & Love,尬舞就像運動比賽一樣畢竟只是一場Game,你要享受其中的樂趣而不是為了輸贏而動乾火甚至做出暴力行為,這樣的原則不是只有場上的表演者要注意,連觀眾也要注意!

Kop常常看PTT的bbs dance版,常常有無私的網友願意分享知識和影片給喜歡跳舞的大眾,不過有少數的人很喜歡"筆戰",動不動就用一些很不客氣的語言來和其他網友辯論,藝術是沒有絕對的對與錯,只有你喜歡或不喜歡而已,我認為努力提倡你喜歡的東西,會比去批評別人喜歡的東西來得有力許多,真理是越辯越明沒錯,但是要建構在網路禮儀和尊重上面。



圖片來源

我也很喜歡看Apple的討論區,許多科技新知和Mac的資訊都從那裡獲得,但是Apple的討論區三不五時也會出現Windows的擁護者,硬是要發文說Mac有多爛Windows有多好....然後引來眾網友的圍剿,他們才會有快感.....以為自己是Die Hard第三集裡面拿著"I hate Niggers"衝到黑人區的布魯斯威利嘛?




言語暴力已經很不可取了,更不要說是肢體暴力,其實我想大部分跟我同世代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,但是我一直很擔心因為現在網路和媒體過分發達,暴力和挑釁的畫面被過度渲染,造成年輕人和小朋友誤以為這樣很屌,口中喊Love然後去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,簽名檔寫Peace然後文章儘是謾罵的字眼...雖然有一些人嘴臉很討厭,例如雷曼兄弟的執行長,但是你也不能夠在健身房動手打他阿,頂多只能在心裡面唾棄,然後希望有一天司法還我們公道。

雷曼CEO遭員工痛毆 網友:大快人心


希望Love & Peace不要只是個口號。


Kop 2008/10/29
www.KopFamily.com


p.s.因為IE的語法限制比較嚴格,所以有些時候會發生本部落格用Firefox或其他瀏覽器可以看,用IE卻會卡在某篇文章,這種時候請大家寫信通知我修正,而且我把最新文章的功能拉到左邊來,這樣就算首頁的loading卡住了,你也可以點選最新文章進去內文看囉。




--Update 2008/10/30--------

有人留言問Battle的規則是什麼,我就回答一下。

基本上街舞Battle的緣起,就是DJ在街頭放音樂的時候,舞者以1 on 1或是Team vs Team的方式輪流出來展現自己的舞技。你可以做和對方一樣的高難度動作,或是做自己發明的招式,也可以團體出來做一些組合的動作和隊形,或是先有團體組合然後其中一個人再跳出來solo,尬舞文化一開始發展並沒有所謂的評審,只是讓舞者在街頭或是舞廳展現自我而已。

BOTY 2008 International - TIP Vs Formosa
看看今天BOTY季軍台灣隊和韓國隊的Battle吧!


而後來Bboy Battle文化開始像運動項目一樣有了規則,不過各個比賽的規則不一樣,也有些比賽還是以觀眾的歡呼大小聲來定勝負,當然這樣不太公平,啦啦隊多的人就會贏。所以世界知名且行之多年的大比賽如BOTY,就會請一些資深的舞者來擔任評審(例如Rock Steady Crew的團員),DJ會放大約十分鐘左右的音樂,(其實視氣氛有的時候會長一點或短一點) 然後兩隊輪流出來表現,通常一隊會有30秒左右的時間,然後就換另外一隊,如果霸佔舞台太久不給對手表現的機會也是很沒風度喔。當然比賽到很熱烈的時候也有可能兩邊的舞者同時做同一招(例如頭轉),然後看誰的技巧比較好。評審會根據隊伍的技巧、默契、創意,有些時候還會看有沒有風度,來決定勝負。

大概是這樣子,不過Kop認為街舞Battle畢竟是一種藝術,所以不像其他運動比賽規則那麼硬,它隨著不同的比賽規則是保有彈性的。

2 則留言:

  1. kop你好
    我想稍微的瞭解一下battle的文化耶
    但我指的是在賽程過程
    通常會有指定評審團來決定winner嗎?
    還是以現場觀眾的呼喊來定勝負?
    又較勁過程得至什麼程度才會喊停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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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更新了文章最後一段,回答了妳的問題,同時也補上了一張漫畫喔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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